咨询电话:0535-6672791

2016年山东省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简章

2016-06-16 发布者: 查看: 来源:

一、招生计划

二、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学籍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免费教育师范生定向就业招生:

(一)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通过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

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保证毕业后在省内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

学工作不少于6年。

(四)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三、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符合招录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免费教育师范生”志愿,根据本人意愿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专业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任何调剂专业和任何就业市方向。

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设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同时设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调剂院校的任何专业和就业市方向。

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办法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全部投档。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四、签订培养协议

(一)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有关定向就业市教育局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由省教育厅拟定,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

(二)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定向就业市教育局签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2016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三)培养学校要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形成免费教育师范生录取报到情况总结材料,并分市填制《注册免费教育师范生简明登记表》,连同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并邮寄或送达各市教育局。同时,培养学校要将报送各市的《注册免费教育师范生简明登记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672791〔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5356672424〔鲁东大学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ld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zs.ld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264025

六、特别声明

(一)我校招生就业处是鲁东大学唯一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招生。凡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本简章发布后,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省最新规定为准。